很多人以为移民美国后,只要拿到美国绿卡便可一劳永逸。事实上,获得美国永久居民的身份后,在没有申请入籍美国前,将持续为美国永久居民,除非根据美国移民法,移民身份有所变更。因此,美国绿卡持有者需维持自己的永久居民身份。
若美国绿卡持有者有意放弃自己的永久居民身份,离开美国并在其他国家永久居留,这就意味着放弃了自己的美国永久居民身份。以下是一些避免美国政府认定绿卡持有者放弃永久居民身份的方法:
1. 不要离开美国太长时间,除非您离开美国为短期目的(例如:求学、接受一份临时工作或照顾家人)。若您离开的时间达到一年或一年以上,您将不能使用您的永久居民卡入境美国。
2. 若因故不能及时返回美国,您应准备好解释延迟的原因。
3. 提交美国联邦、州和地方(若适用)所得税申报表。
4. 在兵役登记局注册(若您是 18 周岁至 26 周岁之间的男性)。
5. 在您每次搬家后十天之内告知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USCIS)您的新地址。
一些美国移民认为只要他们至少每年回一次美国便可居住在其他国家的同时维持他们的美国永久居民身份,然而,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每年入境美国一次可能不足以维持您的身份。
美国永久居民可以离开美国,且暂时或短期的出游并不影响绿卡持有者的永久居民身份。但如果离开美国太长时间,或其他行为显示绿卡持有者无意将美国当成自己永久的家,那么美国政府可能认定该居民已放弃了自己的美国永久居民身份。如果离开美国的时间在六个月和一年之间,且有证据表明无意将美国当成自己永久的家,那么绿卡持有者也有可能失去自己的美国永久居民身份。
如果未离开美国一年或以上,美国移民便可将自己的永久居民卡用作旅游证件重新回到美国。如果将离开美国超过 12 个月,那么美国永久居民应该在离开之前,提交 I-131 表(旅行证件申请)申请再次入境许可。提交 I-131 表需要缴交费用。
美国再次入境许可的有效期为两年。入关时,申请者应出示再次入境许可而非美国签证或永久居民卡。持有再次入境许可并不能保证申请人在返回美国时将被允许入境美国,但是它可直接证明申请人出国一段时间后会返回美国。
美国移民还应注意,无论是否放弃了自己的美国永久居民身份,离开美国超过181天后或在移民法规定的其他特定情况下任何时候重新入境,都要像其他申请入境的人一样接受全面的入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