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于1990年创立了职业移民第五优先(简称EB-5),旨在鼓励外国投资者通过投资的方式获得美国移民永久居留权。对于国内投资人而言,美国投资移民EB-5政策是所有美国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项目之一,因而成为国内投资人的主流选择之一。然而,关于美国投资移民的纠纷自该政策实施以来常有发生,不少投资人直呼“美国EB-5投资移民是个坑” !实际上,该政策由来已久、条款明确,很多纠纷的发生是由于投资人的误解而导致。
一、美国投资移民EB-5纠纷案例
据美国《侨报》报道,一个月内,美国拉斯维加斯SLS酒店投资移民EB-5项目区域中心和基金管理方,包括移民中介公司及项目管理方等,被该项目第一期及第二期国内投资者分别在加州高等法院和洛杉矶县高等法院立案起诉,引发广泛瞩目与关切。据国内投资人提供的诉讼申诉书内容显示,美国投资移民EB-5项目的这些国内申请者多数英文程度较低,但是多数申请文件必须要提供英文版本,因此,有关美国投资移民的协议签署内容,投资人们完全依赖于中介机构的翻译解释。另外,由于对美国投资移民政策几乎无任何常识了解,仅通过不正规的移民中介公司的广告宣传就轻信通过该项目投资,便可保证获取美国绿卡,投资移民美国,而发生了纠纷。
美国投资移民EB-5政策自颁布以来,虽然一直要变革提高门槛,但是目前还没有出台最终的法案。投资移民美国目前可以以两种方式进行,包括其一,在美国境内投资100万美元;其二,在经核准的区域中心投资50万美元以上设立企业,并创造10个就业机会。二者最大的区别就是需要投资申请人亲自管理经营公司,并且维持经营。澳臻移民分析,美国移民局处理过很多区域中心的案子,区域中心存在的共性问题是,投资申请人对区域中心了解非常有限,甚至对美国EB-5投资移民情况不了解,有巨大的误会,以为必须要以区域中心的方式进行投资移民。最终,出现了纠纷必须诉讼的情况,所以与其现在花大量的时间诉讼,不如选择投资移民美国之前详细了解区域中心及其项目详情。否则,最后花费的时间、精力、金钱更多,得不偿失。
二、美国投资移民EB-5政策详解
美国投资移民EB-5(http://www.liveinau.com/america.aspx)是美国移民政策中针对海外投资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也是美国职业移民类别的第五类。申请人必须投资100万美金,或者在高失业率区域的商业项目中投资50万美金,同时在2年内创造出10个全职工作岗位。成功完成美国投资移民EB-5的投资计划后,投资者及其配偶和年龄低于21周岁的子女会被授予美国有条件居民身份,可以在2年后变为永久居民。
1. 美国投资移民EB-5对申请人的要求:
(1)年龄无明确限制;
(2)没有学历、经商或工作经验要求;
(3)提供资产证明(不须由申请人本身累积取得,赠与、继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须是取自合法正当的途径。)
(4)必须已经或正积极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
(5)身体健康,无重大传染病;
(6)无犯罪记录。
2. 美国投资移民EB-5对投资金额的要求:
(1)正常要求的最少投资是100万美元;
(2)区域中心(即指定的高失业率或者乡村地区),最低要求的投资是50万美元。高失业率地区是指平均失业率是国家平均水平1.5倍的地区,乡村地区是指大都市地区以外的任何区域(由美国管理和预算办公室指定)或者人口低于2万的城市或者乡镇。
美国众议院预算委员会推出了再次将联邦预算延期的CR(临时预算案):H.J.Res124,该临时预算案会将联邦政府预算一直延期到2018年1月19日。也就是说,若不出意外,在EB-5区域中心计划的最新截止日2018年1月9日来临之前,美国投资移民EB-5新政将会有非常大概率地再次延期到2018年1月19日。澳臻移民补充,尽管美国投资移民EB-5相对于其他美国移民项目排期较短,但是依旧无法与欧洲买房移民相比。欧洲买房移民投资金额更少(25万欧元以上),审批周期更短(2-4个月可拿签证),且申请门槛更低(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的非欧盟居民),非常适合想要快速拿到海外身份或为孩子教育和父母养老所考虑的高净值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