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美国EB-5投资移民排期的正式开始,美国投资移民的门槛会有所提高似乎已成了不可置疑的事实。美国参议院委员会司法委员会高级参议员Patrick J. Leahy于6月4日提出了名为“促进和改革外国投资和美国就业创造”的EB-5改革,即S1501提案,该新提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 EB-5区域中心法案延长5年,至2020年9月30日。
2. 赋予DHS(国土安全局)更大的权力,如涉及欺诈、刑事犯罪或威胁公共和国家安全,该部门可拒绝或终结该申请。
3. 设立“EB-5诚信基金”,区域中心支付2万美元的年费,以便DHS可以进行项目和审计,在美国境内或境外侦查和调查欺诈行为。
4. 对区域中心和开发商的负责人进行背景调查。
5. 要求DHS在投资者递交申请前审核项目。
6. 要求向投资者披露更多信息,包括商业风险和利益冲突。
7. 更严格的项目监控,以及更严格的证券法合格要求。
8. 修改TEA(目标就业区)的定义,以便鼓励在高失业地区和乡村地区的投资。
9. 增加投资门槛,TEA为80万美元,非TEA为120万美元。
10. 降低审批时间,通过加速商业计划审批,并且调整收费以实现有效审批。
从提案的主要内容来看,美国EB-5投资移民将可能出现五大影响投资人的变化:
变化一、投资最低额度提高
美国EB-5投资移民的最低投资额度将提高至80万美元似乎已成了既定事实。根据提案说明来看,投资目标就业区的最低投资额将为80万美元,其他地区的最低投资额为120万美元。美国EB-5投资移民的投资金额原本是最低100万美元,但如果是在TEA地区,则可以低至50万美元。
变化二:重新定义目标就业区
美国EB-5项目大部分位于大城市,甚至是大城市的核心地段。在计算就业率时,一般会将周边的高失业率地区统计进来。显然美国政府也意识到这点,因此这次的提案才提出修改对目标就业区的定义。将TEA的认证权利由州政府转至国土安全局,而且是失业率为全国平均失业率150%的单一人口统计区域,这对于在大城市的投资项目尤其不利。
变化三:就业计算方式变更
美国EB-5投资移民申请者必须为当地创造10个就业岗位,这是投资者能否转为永居居留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此关于就业的计算一直都是EB-5项目的核心问题。
新提案提出,隶属于一个区域中心的商业企业的投资者,所使用的间接就业数最高可以到90%的就业需求。新提案还规定,即使非EB-5资金的占比超过总投资额的30%,非EB-5资金所产生的就业最多只能占总就业的30%。这又是一个与现行操作不同的变化。不过,随着投资额度的提高,相信创造10个就业机会的成功率会更高。
变化四:资金来源证明要求提高
一直以来,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都以要求低、审核较为简单为优势。但此次的提案要求加强资金来源审核,具体内容包括:
1)必须证明项目管理费合法来源;
2)强制要求投资者有7年的税收记录;
3)资金赠与只能来自于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或者祖父母;
4)抵押贷款的抵押物必须完全由申请人拥有;
5)贷款必须通过有信誉的银行或贷款机构取得,这些贷款机构必须是由州、区域或国家法律或使用的法律裁定来认定。
变化五:要求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
新提案要求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向投资者披露更多信息,包括商业风险和利益冲突等。而且对项目开发商和区域中心负责人都要做详细的调查,对项目计划书进行事前审核,对区域中心欺诈行为加强审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