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黄金居留政策中有关多种的投资方式已由葡萄牙议会决策通过。葡萄牙黄金居留政策会依据葡萄牙23/2007号移民法案进行修正。一旦该法案得到总统签字,并在政府公报中公示后,葡萄牙移民法案修正案将随时得以生效。
A、葡萄牙黄金居留批准的要件
申请者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得葡萄牙黄金居留申请的可能:
一、基础建设投资
1、100万欧元以上的投资(没有变化,在B段中有附加说明);
2、35万欧元以上投资于葡萄牙的科学和技术领域;
3、50万欧元参与收购单元类投资基金或参与基建投资类中小型企业;
4、有关基建投资类项目,在个别案例中还需要遵循特别条款。
二、创造就业
1、为葡萄牙创造不少于10个就业岗位(之前为30个)。
三、不动产购置
1、参与购买不低于50万欧元的不动产(没有变化,在B段中有附加说明);
2、 参与购买不低于35万欧元的不动产,要求为30年以上的建筑或位于在开发阶段的新城区。该价值的投资可包含购置物业及用于修复重建的所有费用;
3、关于不动产投资类项目,在个别案例中还需要遵循特别条款。
B、投资总额的降低
对于以上提到的三种葡萄牙黄金居留投资方式,如果投资发生在低人口密度区,根据立法投资要求的金额可以降低20%。所谓低人口密度区,即:1平方公里内少于100个居民或当地GDP少于国家平均水平的75%。
C、批准时间表
新章程规定投资移民申请的决定必须在90天内完成(之前为60天)。续签申请的决定必须在60天内完成(之前为30天)。
D、家庭团聚
考虑到家庭团聚的需要,现声明18岁以上在读子女可以申请葡萄牙黄金签证(无就读国家要求限制)。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以上有关葡萄牙黄金居留的修正法案均须在政府公报中公示后方可生效。澳臻移民会持续为您关注相关信息,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大家。如您想了解更多有关葡萄牙黄金居留政策的信息,可与澳臻移民顾问联系,我们的移民顾问会为您作出更为详尽的解答!